土木工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工程。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土地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既指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保养、维修等技术活动,也指工程建设的对象。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工程。本标准以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为基础,融人工程质量的分级评定,在统一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内部验收方法、质量标准、质量等级评定及检查评定程序的前提下,为创工程质量的“过程精品”奠定基础。
书中第177页,进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将工程项目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主要是指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施工质量控制要进行以下操作:质量文件审核 现场质量检查:开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检查,成品保护检查。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工程监理单位属于监控主体,它主要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的质量监督和控制,包括勘察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以满足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2).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如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控制建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管理;强化培训、优选施工人员;采取措施,加强施工技术方面的质量控制;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管理也是生产力”,管理因素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常见的质量通病:对常见的质量通病亦应事先研究对策,提出预防的措施。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当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虽已通过鉴定、试验,但施工单位缺乏经验,又是初次进行施工时必须作为重点严加控制。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在验收建筑地面工程时,首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且建筑地面施工所用材料与建筑地面工程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是否相符,并检查建材材料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查砂垫层时,需查看砂垫层厚度是否在六十毫米上,且是否存在粗细颗粒分离的情况。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应有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施工工艺技术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1、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2、质量保修指的是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进行修复。施工单位在保修期限内应对质量缺陷履行保修义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部门则负责本区域内的保修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在保修书中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
3、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 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 工程竣工验收 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